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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5-07
“賣分”替人代扣 6人被行...
日前,吳某某前往龍華交警大隊違例大廳,試圖處理不久前一宗異地超速百分之五十的交通違法。在辦理違法處理業務時,面對窗口民警的例行詢問,吳某某含糊其辭,這一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惕,懷疑其存在“買賣分”的嫌疑。 隨后,民警展開進一步調查。經核查發現,吳某某的行程軌跡與該宗違法發生時間存在時空矛盾。在民警的深入盤問下,吳某某最終承認了自己買賣駕駛證分值的違法行為。根據吳某某提供的線索,龍華交警順藤摸瓜,成功鎖定并打擊了一個包含吳某某在內、共有6名成員的“買賣分”違法團伙。經審訊,6名違法人員對自己買賣駕駛證分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龍華交警依法對該違法團伙的組織者處以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對其余5名參與人員分別處以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醒:根據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機動車駕駛人請他人代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并支付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支付經濟利益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同時,依法對原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一次記12分;同時,依法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組織他人實施買分賣分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十萬元;有擾亂單位秩序等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申請。(來源:深圳晚報 版次:A07 2025年07月01日) -
01 2025-07
交警部門多舉措護航考生暢行
記者從深圳交警部門獲悉,中考期間,深圳交警全員上崗,警力下沉至各重要路口、路段,對考點周邊開展不間斷巡邏管控。特別在考點關鍵節點、易擁堵點及事故多發地等位置,安排專門警力駐點值守與動態巡邏,快速處置突發情況。 在每場考試開始前,交警將利用無人機開展空中巡邏,對考點周邊交通狀況進行全方位巡查,實時監測考點沿線交通流量,快速發現擁堵節點及事故、壞車等異常情況,同步聯動路面鐵騎進行動態疏導與快速處置,并動態開展空中勸導,確保考點周邊交通順暢安全。 考試期間,交警在市區主干道及通往考點主要道路開通中考護航綠色通道。各考點前均設立交警服務站,并配備遮陽篷、雨具、應急藥物、飲用水等物資,隨時為有需要的考生及家長提供援助。 交警服務熱線83333333設置中考護航專席,優先受理考生及家長緊急求助。(來源:深圳晚報 版次:A03 2025年06月27日) -
23 2025-06
車管問答 | 外地駕駛證可...
車管問答 | 外地駕駛證可以在深圳辦理換證嗎? -
17 2025-06
車管問答 | 互聯網預選號...
車管問答 | 互聯網預選號成功后,有沒有限制車輛上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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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5-07
夏夜聚餐多,別讓酒駕上“賬...
夏季氣溫攀升,朋友間的聚餐活動也隨之增加,大家推杯換盞時,別忘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深圳交警持續開展“獵虎”行動,嚴厲打擊涉酒駕駛。 6月15日凌晨,龍崗交警查獲一小車司機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司機譚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53mg/100ml。 經核查,譚某屬無證駕駛,車上乘客祿某為車主,兩人當晚均曾飲酒。祿某在明知譚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已飲酒的情況下,仍縱容其駕駛自己的車輛。目前,警方正在深入調查。 6月11日深夜,龍崗交警在開展“獵虎”行動時,發現一小車司機渾身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司機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52mg/100ml,涉嫌醉駕。 韋某交代,當晚與朋友聚餐飲酒,自認為回家路途較短,開一下沒事,結果剛開出300米左右便被交警查獲。 6月1日深夜,龍崗交警在開展“獵虎”行動時,發現一貨車司機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司機黃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67mg/100ml,屬嚴重醉駕。 黃某辯稱自己僅在當天17時飲用了約二兩藥酒,隨后睡了兩覺,并已完成了一次送貨。然而,在第二次送貨途中被查獲時,其體內酒精濃度仍嚴重超標。 深圳交警提醒: 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大量飲酒后,即使經過休息,次日體內仍可能殘留大量酒精,身體仍受酒精影響。 酒精對人的影響: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等。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飲酒后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覺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另外,無論距離長短,只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即構成違法。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駛沒有"幸運兒",任何借口都不能成為酒駕理由,交警將持續開展“獵虎”行動,嚴查酒駕不放松。 同時,在酒吧、餐飲店KTV等涉酒場所派發“反酒駕”宣傳單,提醒市民遵守交規,拒絕酒駕。 請廣大駕駛員不要心存僥幸,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都要拒絕酒駕!(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公眾號) -
03 2025-06
全城嚴打“飆車炸街”!曝光...
為有效遏制“飆車炸街”違法犯罪行為,深圳交警持續深入開展“飆車炸街”違法犯罪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嚴厲打擊追逐競駛翹頭、非法改裝等違法犯罪行為。現公布打擊整治“飆車炸街”違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28日,根據事故溯源線索,龍崗交警查獲一起“電動車門店違法改裝”案。 經查,門店實際控制人汪某及店長豐某為肖某提供解碼、解速等違規服務,4月22日,肖某駕駛兩輪電動車與另一輛電動車發生事故,造成兩人重傷。在公安機關深度調查過程中,發現涉事電動車在汪某和豐某門店被改裝。目前,龍崗交警依法對汪某和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二: 2025年5月28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看見有人開電動車飆車”,龍華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梁某某駕駛無號牌兩輪電動車在觀瀾大道三星酒店路段行駛。梁某某未持有任何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龍華交警依法對梁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三: 2025年5月16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一幫小伙在玩電動車雜技,車頭抬起”,南山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屈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與另外兩輛二輪電動車在石鼓路隧道路段存在逆行、壓實線、并排行駛等違法行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其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南山交警依法對屈某某等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四: 2025年4月22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有人騎著摩托車飆車”,坪山交警查處一起“飆車炸街”案。 經查,宋某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電動摩托車在南坪三期快速路與寶坪路立交路段行駛。宋某某未持有任何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坪山交警依法對宋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五: 2025年3月25日,鹽田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李某某等人駕駛二輪電動車在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北山道路段時,作出“翹頭”后單輪行駛、違法載人等危險駕駛動作,阻礙了社會車輛的正常通行,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鹽田交警依法對李某某等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六: 2025年3月24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有多名青年駕駛改裝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做‘翹頭’等行為”,羅湖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黃某某等人駕駛兩輪電動車在珠嶺路實施無序行駛、壓實線變道、翹頭等行為、干擾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黃某某等人的行為已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羅湖交警依法對黃某某等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七: 2025年3月18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有人騎電動車做出‘翹頭’等危險行為”,寶安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江某某駕駛電動車在機場隧道路段“翹頭”,后經鑒定,江某某所駕駛的電動車屬性為機動車。寶安交警依法對江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八: 2025年3月10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有兩部保時捷小車飆車,還闖了紅燈”,大鵬交警查處一起“飆車炸街”案。 經查,潘某、周某某分別駕駛小型汽車在鵬飛路大鵬山莊路口行駛。經查詢,潘某、周某某二人未持有任何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大鵬交警依法對潘某、周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九: 2025年2月12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看到幾人駕駛電動車‘翹頭’行駛,炸街飆車”,光明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潘某某、鄒某某、周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在松白路沿線做出“翹頭”后單輪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等危險駕駛動作,阻礙了社會車輛的正常通行,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其行為擾亂其他正常行駛車輛的通行秩序,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光明交警依法對潘某某、鄒某某、周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十: 2025年2月7日,根據市民舉報線索“在北環大道上有多輛兩輪車在道路上行駛”,福田交警查處一起“電動車飆車炸街”案。 經查,盧某某、呂某某、蔣某某、高某某以及曾某某五人分別駕駛兩輪摩托車在北環大道行駛。后經調查,五人均未持有任何類型機動車駕駛證,五人的行為已構成無證駕駛。福田交警依法對盧某某、呂某某、蔣某某、高某某以及曾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飆車炸街”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飆車炸街違法舉報電話:0755-83333333。 深圳交警將持續打擊機動車違法改裝、追逐競駛、炸街電動車改裝、翹頭、危險騎行等“飆車炸街”違法犯罪行為全市嚴查,深度調查維護安全、有序、安寧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環境!(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公眾號) -
23 2025-04
嚴查!嚴重超員+非法營運,...
超員載客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會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在“擠一擠”和“順便”的同時,安全隱患也在悄悄潛伏。 近日,深圳交警持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力度,查處了多起超員載客非法營運的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切勿效仿! 一、超員、非法營運,駕駛人涉嫌危險駕駛罪 近日,光明交警與交通運輸執法支隊光明大隊聯合查獲一輛存在嚴重超員違法行為,且涉嫌非法營運的面包車。 經現場核查,該車輛無道路運輸證,核載9人,實載16人,超員率高達78%,乘客均為某工地的務工人員。駕駛人劉某稱,自己知曉車輛超員,但考慮到一次性拉完15人,就可省下再出一輛車的費用,便選擇讓大家“擠一擠”。 為了一時的便利鋌而走險,劉某的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及非法營運。 針對駕駛人劉某安全意識不足的問題,交警現場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深入宣講法律法規,明確指出超員駕駛的嚴重危害及法律后果,并協調轉運車輛將乘客安全分流。 處理結果 目前,深圳交警對劉某超員載客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劉某立案調查,案件正在偵辦中。 此外,劉某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已由交通執法部門調查處理。 超員行為不僅違反交通法規,更因為缺乏必要的安全設施,極易導致人員傷亡,為實現“多拉多賺”冒險超員超載,只會讓危險加倍! 二、超員行駛危害大,交警持續加大整治力度 1、使車輛不穩定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承載重量,增加行車時的不穩定性;同時載重越多,慣性越大,制動距離延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2、容易爆胎、失控 超員超載的情況下,輪胎易因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爆胎,導致失控側翻等事故。 3、增加逃生和搶救難度 超員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況,將會給乘客逃生、人員搶救等帶來極大困難。 4、無座人員最危險 超員的部分乘客因無座位,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施的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將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傷,且受傷程度更嚴重。 深圳交警將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查超員超載違法行為。 無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客,都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人不超員載客,乘客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不乘坐超員車,不要因為一時的麻痹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公眾號) -
10 2025-03
曝光!此類車在高速公路行駛...
近年來貨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交通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大貨車慣性大、剎車距離長,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嚴重后果。貨車行駛,請牢記“貨車靠右”原則。 一、靠右靠右 目前,廣東省內高速公路全面實施“分車型、分車道”行駛,中重型貨車、大中型客車進行右側通行管控,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橋梁時勻速居中行駛。 為了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降低路面車輛交通隱患,深圳交警現曝光一批不靠右行駛的大貨車。 曝光! 大貨車靠右行駛,能夠降低車輛頻繁變線及遮擋視野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既是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更是為了貨車、其他車輛的安全,請自覺靠右行駛! 二、各行其道更安全 貨車不“靠右”,危險加倍! (一)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貨車違法占用高速公路左側車道,容易引發交通事故且很可能造成嚴重后果。如果貨車違法占用左側車道,萬一剎不住車,很可能對前方小型車輛造成毀滅性碰撞、擠壓。 (二)“低速超車”引發通車受阻 經常行駛高速公路的朋友們可能都見到過這樣一幕:一輛重型貨車“喘著粗氣”奮力爬坡,后面另一輛貨車的時速頂多能比前車快那么三五公里,這種情況下還要占用左側車道超車,必然引發通行受阻,通行效率下降。 那么,這些大車該如何做到“靠右”?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單向兩車道路段和單向三車道及以上路段。 (一)單向兩車道路段 中重型貨車、大中型客車應當在右側車道行駛; 在允許超車路段可借用左側車道臨時超車,超車后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駛回右側車道。 (二)單向三車道及以上路段 中重型貨車、大中型客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三車道路段)或最右側兩車道行駛(四車道及以上路段); 在允許超車路段可借用中間車道臨時超車,超車后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駛回最右側車道(三車道路段)或最右側兩車道行駛(四車道及以上路段); 禁止駛入最左側車道。 部分司機朋友可能會問,中重型貨車是怎么分類的?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是不是?別急別急,交警教你如何辨別。 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載貨汽車。 中型載貨汽車:車長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載貨汽車,或者總質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載貨汽車;但不包括重型載貨汽車和低速貨車。 大家可以通過查看行駛證,確定自己所駕車輛的類型。 “分車型、分車道”實施高速公路中重型貨車大中型客車右側通行管制,規范高速公路上大貨車通行秩序,深圳交警持續嚴查車輛不按規定行駛的違法行為。